2023年中国测绘学会招聘在职人员2人公告
时间:2023-09-27 03:36:14 作者:河南成人考试网
中国测绘学会成立于1959年,是在民政部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由全国测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测绘单位以及相关学术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进行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的学术团体。为充实人才队伍,现开展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1.综合处管理岗。主要职责:联系对接中国科协、民政部等上级部门;负责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工作;申报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及业务等项目;负责学术年会等综合性大型学术活动的协调管理;负责学会重要文稿起草等。
2.科学普及处管理岗。主要职责:联系中国科协等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科学技术普及日常工作,筹划大型科普活动和举办大型定向赛事;负责继续教育培训策划和组织工作;协助与企业、产业园的沟通与联系及筹办大型展会;协助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处内文件处理、管理等。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5.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7.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中级以上(含)职称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有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材料,不设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要求:应聘者填写《中国测绘学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同时附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任职单位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lugh@casm.ac.cn。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具体名单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测绘学会网站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如招聘岗位确定的参加考试人选少于等于3人,则取消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各占50%。
笔试为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到下一环节。面试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和调剂。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到下一环节。
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任职单位工作证明等。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第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若第一名笔试和面试成绩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后,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考察体检人数大于1人的岗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五)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请及时查看本单位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单位信息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
单位网址:http://www.csgpc.org/;
咨询电话:010-638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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